(1)業主提供的與本項目有關的資料
(2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2015-01-01)
(3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(2016-01-01)
(4)環境空氣質量標準(GB3095-2012)
(5)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
(6)《國家環境保護“十三五”計劃》
(7)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
(8)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
(9)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范》(GB50483-2009)
(10)《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》(GB50019-2003)
(11)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-2014)
(12)《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》(GB50052-2009)
(13)《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》DB13/2322-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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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莞中藍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治理類似項目廢氣工程取得的經驗
>>處理工藝
擬處理的污水廢氣考慮運營成本及安全性,方案工藝路線擬采用以“通風系統(風機、收集罩、管道)+預處理系統(凈化塔+除霧器)+深度凈化系統(吸附脫附+催化燃燒)”為核心工藝來處理該廢氣。該工藝路線示意圖如下:
>>流程簡介
(1)經集氣罩收集后的廢氣由風管引入凈化塔,經過填料層廢氣與水進行氣液兩相充分接觸吸收中和反應,氨氣、硫化氫等氣體易溶于水,廢氣經過凈化后,再經除霧板脫水除霧后進入下道工序。
(2)廢氣進入深度凈化系統,當活性炭吸附器接近飽和時,用熱氣流對活性炭吸附器進行解吸脫附,將有機物從活性炭上脫附下來。在脫附過程中,有機廢氣已被濃縮,濃度較原來提高幾十倍,達2000ppm以上,濃縮廢氣送到催化分解裝置,最后被成為CO2與H2O。深度凈化后通過風機煙囪達標排放。